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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12315”维权工作有声有色
发表时间:2007-4-11 16:14:10 来源:承德互联网新闻中心 作者:白云峰 闫振海 编辑: 【关闭】点击:
   隆化县工商局十分注重“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他们既抓维权,又抓宣传;既抓硬件建设,又抓技术培训;既抓内部规范,又抓外部管理,使“12315”工作干出了特色,干出了实效。

  一是宣传力度大。为做好宣传工作,2006年该局为362个行政村每村出资100元刷写了标语,如“打假维权,人人有责”、“当您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等;在承德至围场旅游公路的隆化段两侧设立了三块巨型“12315”公益广告宣传牌,方便消费者24小时投诉,提醒消费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局还与县电视台联合开办了“消费者之窗”栏目,根据不同季节的消费特点及时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每逢大的节日,分派工商人员分片划段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2006年共发放《12315知识问答》、《购买农资相关知识》、《告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个体工商户书》、《禁止传销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15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800余人次;利用《隆化周报》开展红盾知识竞赛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学法、懂法、守法”的活动中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举行了有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消协理事单位、各乡镇主管领导、部分“两站”站长参加的隆重的纪念活动,对20个消费者信得过单位,7个先进消协分会,20个先进“两站”,45位维权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还组织宣传车、秧歌队,到全县的较大集市进行巡回表演,扩大了“12315”的知名度和信任度。

  二是组织建设强。为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110”指挥体系,该局成立了“12315申诉举报中心”,由局长任指挥长,主管局长任副指挥长;各工商所成立“12315申诉举报站”,所长任站长。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个工商所都配备了2台微机。为使“12315”申诉举报工作做实做强,隆化县工商局请市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局的各基层工商所、机关相关股室的负责人及专(兼)管人员进行了网络技术操作培训,对做好申诉、举报、咨询、建议的网上传输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为方便群众举报,他们还在全县25个乡镇建立了消协分会,在362个行政村、2个生活小区、1个军营和200多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商场、超市)建立了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换届,人员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为防止断档,及时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联系,调整充实人员,明确负责人,充分发挥乡村“12315”体系的作用。

  三是解决问题处理快。快速反应,及时调节和处理群众的申诉和举报是“12315”的神圣职责。2006年该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协会以及基层“两站”共受理申诉举报538起,办结率100%。如:隆化镇居民靳雷鸣、王利明二人于2006年3月28日到隆化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2005年11月份二人分别购买由承德市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隆化镇天龙花园小区商品楼一套,购买时房屋面积为108.88平方米,入住后经城建局房产所测量,实际面积为107.67平方米,比购买时少1.21平方米,要求退还所差房款。经调解,承德市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了靳雷鸣、王利明二人的所差房款。又如:2006年5月10日隆化镇前街村村民李成举报:隆化县存瑞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借贷时强行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办家庭人身意外伤害险。隆化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当即立案调查。经查,隆化县存瑞农村信用合作社属超范围经营,遂作出了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再如:2006年6月份接群众举报该局一举端掉了四个非法传销窝点,遣散非法传销人员500多人,没收用于传销的通讯工具(手机)20部,对2名涉嫌组织者移交公安部门予以行政拘留,对3起为非法传销提供培训场所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分别做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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